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正理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评估机构名称及合伙人变更予以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14:52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正理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评估机构名称及合伙人变更予以备案的通知
琼财企[2016]905号
海南正理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你所《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合伙人变更的本案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实行备案登记的通知》(琼财企[2015]196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并通知颁发资产评估执业证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估机构名称变更:将海南正理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变更为海南中洲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二、合伙人变更:张志将原投资额40万元(占事务所合伙人比例40%)转让给蔡正忠。
请持此批准文件到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办理设立备案登记等手续。
海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