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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正理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评估机构名称及合伙人变更予以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14:52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正理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评估机构名称及合伙人变更予以备案的通知 

  琼财企[2016]905号

海南正理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你所《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合伙人变更的本案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实行备案登记的通知》(琼财企[2015]196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并通知颁发资产评估执业证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估机构名称变更:将海南正理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变更为海南中洲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二、合伙人变更:张志将原投资额40万元(占事务所合伙人比例40%)转让给蔡正忠。 

    请持此批准文件到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办理设立备案登记等手续。 

     

    

     海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