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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4 15:40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海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评协【2014】57号)的规定,省评协组织开展201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我省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包括外省评估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均可参加本次综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数据统计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请各评估机构按照《海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于4月10日前将填写的表格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省评协。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三、省评协将对上报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打分、汇总,并将评价结果在省评协网站上公示。
    为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请各评估机构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评协联系。
    联系人:庄容、陈艳
    联系电话:0898-68597602
    电子邮箱:hn_zr163.com
    附件:
        1.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1)
        2.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情况表(附件2)
        3.评估机构人才培养统计表(附件3)
        4.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4)
        5.评估机构行业贡献指标统计表(附件5)
        6.评估机构内部治理综合评价表(附件6)

 

 
2017年3月20日

 

相关下载:2016年度综合评价表格-附件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