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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16:02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琼评协【2018】1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86号令)、《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18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和上报2017年资产评估机构信息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内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

  二、年检内容

  (一)资产评估师年检内容

  1、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2、是否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二)资产评估机构信息情况

  1、是否完成2017年度资产评估项目信息备案;

  2、是否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三、年检程序

  (一)报送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2、资产评估师一览表(附件2)

  3、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3)

  4、《资产评估师诚信信息申报表》(无相关信息的,

  无需填报)(附件4)

  5、资产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师缴纳社保费凭证复印件、人事档案有效证明或者退休证书等复印件;

  6、资产评估师缴纳会费证明;

  7、2017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报备汇总表(可以在报备系统导出);

  8、2017年度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提供保单复印件(2018年新设立的机构无需填报)。

  (二)审查材料及实地抽查

  1、2018年4月10日至20日,我会组织人员对资产评估机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2、2018年4月23日至27日,我会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部分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检查业务报备情况和评估师专职执业情况。

  (三)年检处理

  5月上旬将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在海南省资产评估网站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于在协会代管的资产评估师作为暂缓通过年检处理,待转入资产评估机构后,给予办理年检。在此期间不得签署资产评估报告。

  四、年检要求

  (一)为做好年检工作,确保年检人数稳定,年检期间暂停办理资产评估师转所(会)工作,年检公告后恢复办理。

  (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年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应对本机构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报送虚假材料的机构和评估师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年检的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应向协会书面上报未参加年检原因,如因本人自愿转为非执业会员的,应报送转非职业会员申请材料。

  联系人:庄容

  联系电话:0898-68597602

  QQ邮箱:768232250@qq.com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3、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4、资产评估师2017年度诚信信息申请表

  5、2017年职业风险金提取和使用情况表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3月16日

 

相关下载: 附件(1-4).docx

           附件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