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琼评协【2018】20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海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评协【2014】57号)的规定,省评协组织开展2017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包括外省评估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均可参加本次综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数据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海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于5月14日前将填写的表格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一并报送省评协。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三、省评协将对上报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打分、汇总,并将评价结果在省评协网站上公示。
四、为了便于对综合评价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各资产评估机构在填报综合评价数据统计表时均采用EXCEL格式。
为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请各评估机构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评协联系。
联系人:庄容
联系电话:0898-68597602
电子邮箱:768232250@qq.com
附件:
1、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统计表
2、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年业务收入统计表
3、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情况表
4、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
5、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
6、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
7、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
8、评估机构内部治理综合评价表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