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
报送工作的通知
琼评协〔2020〕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中评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7〕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开展2020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简称“资产评估师”)年检和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和报送基本情况对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内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登记执业的资产评估师。
二、基本情况报送对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
三、年检内容
(一)资产评估师年检内容
1、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2、是否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存在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二)报送年检和基本情况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1、2);
2、资产评估师一览表(附件2);
3、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3);
4、2019年度已备案的其他专业领域评估师和非评估师专业人员一览表(附件4);
5、2019年度已备案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股东)年检登记表(附件5);
6、2019年度资产评估师诚信信息申报表(附件6);
7、2019年度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表(附件7)(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提供保单的复印件);
8、2019年度统一编码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附件8);
9、资产评估师缴纳会费凭证的复印件;
10、社会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师和已备案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股东)档案存放证明或内退、下岗、退休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以及所在机构缴纳的2019年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11、其他专业领域评估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年检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阶段。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填写年检表格及准备年检材料,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年检表格、其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至协会电子邮箱。
(二)材料审核阶段。4月份,省评协对年检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将通过电话或微信告知补充材料。
(三)公布年检结果。5月份,省评协按照中评协年检规定集中公布年检结果。
(四)上报年检材料。5月底,省评协将审核通过资产评估师年检的有关材料上报中评协。
五、年检结果处理
(一)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省评协将及时办理年检合格手续(即在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录入年检信息)。
(二)暂缓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转由省评协代管,待满足执业条件后,可向省评协申请补办年检,代管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予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按规定转为非执业会员,并将资产评估师个人印鉴收回。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做好年检工作,确保年检人数统一,年检期间暂停办理资产评估师转所(会)、申请变更类别或转为非执业会员等工作,年检公告后恢复办理。
(二)资产评估机构有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股东)的,请填写《2019年度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股东)年检登记表》。
(三)为保证年检工作顺利完成,各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
(四)暂时无需上报纸质版年检材料,待新冠肺炎病毒疫情过后再视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庄容
联系电话:0898-68597602 13976920266
电子邮箱:768232250@qq.com
邮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厦707室
附件:
1-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1-2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2、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3、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4、2019年度已备案的其他专业领域评估师和非评估师专业人员一览表
5、2019年度已备案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股东)年检登记表
6、资产评估师2019年度诚信信息申报表
7、2019年度统一编码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
8、2019年度职业风险金提取和使用情况表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2月13日
相关下载:附件:2020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附件资料(封面-附件8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