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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省资产评估师诚信宣誓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08:37

 

关于印发海南省资产评估师诚信宣誓办法的通知 

琼评协〔2021〕18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21年4月29日,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资产评估师诚信宣誓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6月1日

 

 

 

 

 

海南省资产评估师诚信宣誓办法

第一条 为了增强资产评估师的社会责任,强化资产评估师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提高资产评估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登记为执业会员并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的资产评估师,应当参加宣誓活动。

第三条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简称“省评协”)负责组织资产评估师诚信宣誓活动。

第四条 宣誓时间安排:

(一)新登记或重新登记的资产评估师宣誓时间为领取执业会员证书之时,宣誓地址在省评协会议室。

(二)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登记的资产评估师,每年在举办教育培训班或其他活动的现场进行宣誓。

(三)省评协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资产评估师诚信宣誓。

第五条 诚信宣誓程序

(一)组织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定以及行业自律规定;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介绍行业监管和行业检查情况;

4.资产评估执业风险防控知识。

(二)签订资产评估师诚信执业承诺书。

(三)诚信宣誓。

第六条 诚信宣誓活动的要求

(一)宣誓活动场所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张贴宣誓誓词,摆放宣誓人签名本。

(二)领誓人由省评协负责人担任。

(三)宣誓活动应规范、严肃。宣誓人宣誓时应当衣着整洁、免冠、立正姿态、右手握拳上举过肩,随领誓人宣誓,宣誓誓词力求发音清晰、准确,语音铿锵有力。

第七条 每一位执业资产评估师每年应当参加一次诚信宣誓活动,不参加宣誓的资产评估师不予通过年检。

第八条 本办法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评协解释。

 

附件:1.资产评估师诚信执业承诺书

2.资产评估师诚信宣誓誓词

 

附件1:

资产评估师诚信执业承诺书

资产评估师作为从事资产评估服务的专业人员,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我庄严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资产评估业务,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二、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执业过程中,不受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人的影响,积极维护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的执业理念,履行调查职责,独立分析估算,勤勉谨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向社会大众提供诚信优质的专业服务。

四、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使用恰当的评估假设,选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出具表述内容清晰、准确和不存在误导性表述的高质量资产评估报告。

五、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掌握和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

六、保持独立性,不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资产评估业务;不私自接受委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执业;不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恶意压价,或者贬损同行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七、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泄露在评估活动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八、正确处理同行之间的关系,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签署本人不参与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不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报告,或不冒用他人名义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九、不参与损害资产评估行业形象的活动,自觉维护职业形象。

十、自觉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以上承诺,诺出必践,违诺必究!

 

承诺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资产评估师诚信宣誓誓词

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的资产评估师,我宣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树立诚信意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维护行业形象,保证服务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愿与同业同仁一道,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宣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