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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202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11:45

发布日期:2024-03-15    来源: 海南省财政厅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行政监管职责,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规范执业和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的要求,省财政厅联合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开展2021和202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共检查了12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联合省评协组成检查组2021年对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群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东来土地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同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财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正信富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家资产评估机构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2022年对海南博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海南信长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诚丰精细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睿泽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中正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6家资产评估机构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12家评估机构基本按照《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履行评估程序、开展评估业务。但仍有部分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存在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内容不规范和不完备等项目质量问题、个别机构虚假备案、分支机构未备案等内部治理问题,以及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问题。 

    二、处理惩戒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向1家评估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省评协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18〕23号)对6家资产评估机构及14名资产评估师进行了自律惩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2021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发现的海南群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黄泽斌、海南同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谢文涛未能遵照执业准则及操作规范相关规定执业等问题,省评协已分别给予2名资产评估师“警告”自律惩戒,并录入诚信档案。 

    (二)对2022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发现的海南博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虚假备案问题,省财政厅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要求30日内进行改正,改正之前不得承接资产评估业务。 

    (三)对2022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发现的6家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所属12名资产评估师未能遵照执业准则及操作规范相关规定执业等问题,省评协已分别给予1家评估机构公开谴责、1家评估机构通报批评、4家评估机构谈话提醒,给予2名资产评估师通报批评、3名资产评估师严重警告、7名资产评估师警告的自律惩戒: 

    1.给予海南诚丰精细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及资产评估师郑良喜、张秀琴严重警告; 

    2.给予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测绘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郑万玉严重警告、李振山警告; 

    3.给予海南中正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石礼奇、詹冰警告; 

    4.给予海南信长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徐继光、张荣彪警告; 

    5.给予海南睿泽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袁俊华、陈淑平警告; 

    6.给予海南博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开谴责及资产评估师冯长荣、张宇通报批评。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会同省评协加大对资产评估行业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引导和督促行业严守法律、准则底线,提高执业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3月14日